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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661
信件名称: 长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5-23
信件内容: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净肠河很多水鸟绝迹。越来越少了河,国家刚刚修复好净肠河,农村河段大量在河道建设别墅与建房,大量商贸经营,愈演愈烈。 从宝丰县张八桥镇赵圪垱村到商酒务镇龙泉寺村净肠河 一小段就大量违法在河道保护期建房或者建厂。或者商贸,赵圪垱南岸最少4个河道保护区建房,北岸最少4河道保护区建房 还有在河道开野味饭店等等愈演愈烈 其他净肠河段一样,很小一个缩影案例、 宝丰县政府全部理由 是发展经济项目允许违法 宝丰县地方官员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河道建设房子,大量商贸经营,愈演愈烈 很多法律都有规定 禁止行为 1988年6月3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四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房、鱼塘、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1992年8月15日出台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 一切河道 包括湖泊、人工水道 第二十八条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为五十米,安全保护区不少于三十米 《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也有相关规定。 群众呼吁宝丰县政府 净肠河河道 50米内违法建房全部拆除,违法商贸经营全部移走,鱼塘与水库养鱼全部停止 打造幸福美丽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1-06-07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您反映的农村河道违建问题不涉及我局职能,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