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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平顶山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 浏览量:

为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农办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农领办文〔2019〕33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416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河南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豫农文〔2023〕468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修订了《平顶山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pdsncjzg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662(0375—2692288)。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

 

附件:平顶山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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