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泓庆销售中心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鸡苗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7 来源: 浏览量: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平农(动检)罚〔2023〕1号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泓庆销售中心

当事人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鸡苗

罚款

1、罚款人民币玖万贰仟肆佰陆拾陆元整(处货值金额93400元99%的罚款,共计92466元)。 2、当事人(黄X)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许 军(16040019060) 李晓伟(16040019006)

2023-7-7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