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平顶山市农业发展中心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农业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内业资料及外业勘察进行评审。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预算:总价不大于人民币5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受委托方资格
第三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四、报名时间、方式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现场报名。
五、询价方式
由平顶山市农业发展中心组织询价,询价小组成员由市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人员等共同组成。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果经确认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
六、联系方式
单位:平顶山市农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柴文安
联系电话:03754978076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平新产业聚集区管委会5号楼4楼
七、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工作。
平顶山市农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3日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