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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警示信息 公 示
发布日期:2024-07-04 来源: 浏览量:

 20244月至20246月间 ,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户)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 (具体情节)行为。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375-496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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