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漯河市畜牧局: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奶业纾困提升奶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通知》《河南省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和兑付及时性,按照“县级事权不变、市级审核把关、省级直接兑付”原则,2026年省级奶业发展引导养加一体化发展、深化购销利益联结项目资金拟提级兑付,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导养加一体化发展
(一)补贴对象。两种类型:一是2025年通过开办奶吧、自办加工、委托加工等形式发展养加一体化的奶牛规模养殖场;二是2025年新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奶牛规模养殖场。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2025年实际销量进行补贴,单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两种类型:一是奶牛规模场发展养加一体化,2025年实际销售量达到50吨以上,有能够认定的销售凭证(交接单/流水/小票/销售台账等),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二是2025年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乳制品)。
二、深化购销利益联结
(一)补贴对象。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乳制品),且在补贴时间区间内收购本省社会牧场生鲜乳的乳品加工企业。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2025年实际生鲜乳收购量进行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条件。2025年收购省内社会牧场生鲜乳1万吨以上,且与社会牧场签订有长期稳定购销生鲜乳合同的乳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2)。
三、补贴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将通知要求宣传至辖区内奶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按附件1、2要求提供材料并签订承诺书(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
(二)资料审核。县级要严格把关,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对县级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厅。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审核办法。
(三)公开公示。县级应将补助对象、补助数量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省农业农村厅收到市级上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评审结果在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结束后,省农业农村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应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补贴资金不得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日常开销等非奶业生产经营相关用途。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市级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县级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数据核查与日常监管,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做好政策公开。各地要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对项目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使从业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政策导向、掌握政策内容、了解政策要求,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县级要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及时调度督促。市级要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工作,实施周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时提交项目有关材料。
市级推荐材料PDF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奶业管理处邮箱hnsxmjnyb@163.com,其中,养加一体化项目有关材料请于2026年3月15日前报送,深化利益联结项目请于2月28日前报送。
联系人:刘粉 0371-65917091
2026年2月6日
附件:1.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材料清单
2.深化利益联结项目材料清单
3.承诺书模板
附件1
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材料清单
1.企业基本情况。简要说明名称、存栏情况、生鲜乳生产、销售及乳制品销售情况,明确申请类型和申请补贴数量。
2.牧场《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自有奶吧/自有加工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加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牧场和自有奶吧法人/自有加工厂法人不同的,需提交二者有关联的证明材料;
5.生鲜乳生产、销售及乳制品销售相关佐证材料;代加工的提供代加工合同、代加工费支付凭证。
6.2025年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需提供有关证照。
所有材料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每个企业材料需按照报送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同时扫描PDF文件。
附件2
深化利益联结项目材料清单
1.乳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生鲜乳购销合同;
3.2025年生鲜乳实际收购情况,生鲜乳收购交接单、过磅单、化验单和奶款结算单等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每个企业材料需按照报送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同时扫描PDF文件。
附件3
项目实施承诺书
本企业及法人代表自愿申报,并做出以下承诺:
一、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果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从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补贴资金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用途管理。
三、企业及法人代表征信状态良好,无失信等情况。
四、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维护生鲜乳购销秩序。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