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0日至8月29日,市委第十一轮第七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5年10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对党忠诚的政治检验,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三农”工作的重大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周密制定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压实整改责任,以最扎实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以最有力的监督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管理治理效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整改共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文件,组织“整改认识大讨论”,剖析“过关”思想的影响。2025年11月11日,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整改共识,筑牢思想根基。
(二)健全组织体系,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构建“党组抓总、分工负责、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责任体系。2025年10月24日,利用一天时间召开党组整改工作推进会,严格对照具体问题,逐条剖析根源、逐项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和“三张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整改管控。局党组建立“每周一调度、每周一研究、每周一签字、每周一报告、每周一通报”的“五个一”高频推进机制,实施“四级销号”管理,规范科室自查、分管审核、整改办复核、党组书记最终审定的销号流程,确保整改全程可查、质量过硬。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整改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全程跟踪督导,形成整改合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整改责任扛得不牢、督促推动整改不力
1.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局党组抓巡察整改存在“过关”思想,整改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整改专题会存在研究不充分走形式现象,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未专题研究过持续整改工作,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8名党组成员均未开展相互批评,会后未将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局党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未对局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党内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巡察组整改要求。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开展“整改认识大讨论”,深入剖析“过关”思想对工作的影响,27名市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既深挖思想根源,又查摆作风短板,着力构建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扎实的整改新格局。二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党组成员担任整改办公室主任,一名二级调研员协助开展整改工作。局党组将整改工作列为党组会固定议题,党组书记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与分管领导研究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规范专题会议程序,针对整改专题会议,实行会前提前下发议题、相关党组成员提交书面汇报材料,确保会议聚焦重点、准备充分,有效避免了研究不深入、走形式的现象,提高了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四是下发《关于建立农业农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的通知》,建立整改期内“每周一调度、每周一研究、每周一签字、每周一报告、每周一通报”工作机制,并明确整改期满后的长效跟进要求。五是认真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要求,扎实组织学习研讨、谈心谈话与问题查摆。2025年11月11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到会指导,党组书记对相互批评环节严格把关,对批评不深入的及时提醒纠正。会后由整改办公室按程序将会议记录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六是将局属事业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亲自听取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发展中心、执法支队、畜牧业发展中心等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本单位整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的专题汇报,并进行现场点评、问询和督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针对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清单,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审核把关,亲自盯紧整改成效,确保整改任务在本单位不悬空、不打折。
(2)局党组对2023年5月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到的“部分县(市、区)屠宰点手续不完备、私屠滥宰”问题整改不主动,未研究制定长效整改措施。2024年1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巡察督办》提醒通知书,要求“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但局党组未主动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也未查处过1起私屠滥宰案件。2023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湛河区、宝丰县等地私屠滥宰案件4起。巡察组下沉调研发现,叶县九龙街道孟奉店南村和北村6个猪肉摊位有5个无检疫手续,群众反映村内存在多个私屠滥宰点;抽查郏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13家猪肉销售店铺有10家无检疫手续,其中2家销售郏县食品公司违规屠宰的猪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签订承诺书;局领导带队实地督导各县(市、区)工作,召开研讨会强化部门联动,各单位细化方案、凝聚合力,筑牢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屠宰管理法规。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累计出动工作人员3067人次、宣传车辆490台次,发放资料13935份、悬挂标语1605条,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组织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及生猪经纪人召开会议,传达整治要求;监管人员加密检查频次,现场检查检疫票、检测记录、检疫印章加盖等情况,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进厂查验、质量管理、出厂记录等制度,强化经营者依法合规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方案,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城乡接合部等问题易发区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线索双向移交机制。集中整改期内,叶县打掉2个私屠滥宰窝点(1个已处罚),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各打掉1个,郏县查处1家涉嫌违规经营商户。五是聚焦重点区域,提升整改实效。指导叶县开展集中宣传和全域线索摸排,重点检查孟奉店市场10家商户,所有商户证章齐全。打掉九龙街道张疙瘩村1个窝点并处罚5.5万元,持续监控九龙街道孟奉店村1个问题点。指导郏县开展“私屠滥宰”整治工作,联合多部门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开展宣传和摸排,2025年12月15日,排查出1家商户涉嫌经营未附带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正在依法处理。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短板。党组书记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和全过程督促把关不够,未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在思想作风上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全局发展最紧迫、工作推进最困难的领域,亲自牵头认领了7项事关全局、问题突出、攻坚难度大的整改任务。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各自认领了分管领域的关键整改事项,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攻坚格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及《销号申请表》,建立“科室自查、分管审核、整改办复核、党组书记最终审定”的四级销号管理体系,确保整改问题见底清零。二是构建四级责任体系,建立《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表》,分管领导每周固定带领分管责任科室逐一梳理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整改周进度。整改办每周调度各科室整改进展,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整改办公室,整改办公室专人负责归集梳理进展情况,对推进困难阻力较大的问题,会同相关科室会商研判,及时上报党组,整合资源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不卡壳。党组书记每周党组会听取全局整改工作汇报,集体研讨破解方法、实施路径,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3.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党组成员未结合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不积极,在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通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时,未发表意见建议;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当“二传手”,将整改任务“转包”给科室和下属单位后跟踪问效不够,导致科室和下属单位整改不力。如,政策与改革科整改支撑材料目录与内容不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未开会研究过本部门负责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台账》,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措施161条。明确每项任务对应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二是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全局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解读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明确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工作方向。三是明确各分管领导需对分管领域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四是建立整改工作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整改期内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2次。五是加强过程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逾期不报经反复催办仍不落实的和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通报批评,发出《工作提醒》1份。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主动性不够,监督整改工作被动应付,集中整改期内未督促局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日常监督不深入,集中整改期间未实地核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纸面整改、边改边犯等现象未进行工作提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整改思想根基。坚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等方式,先后开展3次集中学习,引导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和政治要求,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全程跟踪监督。集中整改期内,列席10次局党组会、1次局长办公会,主动靠前监督,动态掌握整改进展。聚焦反馈问题清单,督促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链条,确保整改压力传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人。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生猪私屠滥宰、作风纪律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1次。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醒》1份,有力推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成效不明显
5.“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整改措施不严格。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以文件规定代替整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一车一卡、定点加油管理有漏洞,机构改革后局机关未注销原单位6张油卡,向巡察组提供的公务用车管理资料中少报1辆公务用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至2024年度车辆管理资料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0月30日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执行车辆管理新规,流程更加规范,公车调配效率提升。二是建立“一车一卡一档”管理体系,车、卡、账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关于巡察反馈6张油卡未及时注销问题,已于10月28日将6张油卡全部注销,附有注销证明。三是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的车、卡、账档案信息进行抽查,推动公车规范化管理、合理化调配。办公室先后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21日对机关的车、卡、账档案信息进行抽查,档案完整、匹配;于2025年11月26日对局属二级单位部分派车单的事由、路线、时间、车号等信息进行详细检查,档案完整、匹配,并督促其持续做好档案信息更新。
6.“郏县红牛、尧山白山羊、大尾寒羊保种育种能力弱”问题整改效果不佳。局党组对保种育种重视不够,未根据保护方案开展工作,保种育种仍停滞在基础登记阶段,种群数量不稳定、优良性状退化等核心问题未实质解决。巡察期间,郏县红牛核心群种母牛存栏仅220余头,向社会提供优良子公牛、母牛仍为空白。尧山白山羊、大尾寒羊存栏360余只,保种育种能力仍堪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专家修订完善地方畜禽品种保护方案,不断擦亮郏县红牛国家保种场和国家核心育种场这两块“金字招牌”。2025年11月18日,市委主要领导到河南农业投资集团拜访交流,推介郏县红牛产业发展现状,并邀请省农投到我市洽谈种业振兴项目,支持郏县红牛研究院全面融入中原农谷种业创新体系,将郏县红牛打造成中国自主培育的高端肉牛新品种,推动我市红牛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一是修订完善保种方案并推进种质资源保护,超额完成新增畜禽目标。优化地方品种保种规划和选育方案并上报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郏县红牛种质资源保护和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配合保种场完成219头牛登记和性能测定;郏县红牛新增犊牛11头(超计划1头),尧山白山羊新增羔羊15只(达标)。二是完成2期技术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2025年11月18日在郏县红牛保种场开展培训,20名技术人员参训;12月29日在尧山白山羊保护区(鲁山县团城乡)举办培训,60余名养殖户及工作人员参训,累计培训80余人,有效提升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水平。三是深化与省农科院合作,推进良种联合攻关。签订“科技副总”合作协议,共同谋划郏县红牛河南省“十五五”期间农业良种联合攻关储备项目,已上报省厅种业处,助力提升育种及种质创新水平。四是加强企业合作,提升良种供应与开发利用能力。与瑞宝红牛、国润牧业、郏县云前山红牛养殖合作社签订供种协议,以保种场为种源支撑,加速地方优良畜禽品种开发,防范优良性状退化。
7.“抽检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纸面整改。局党组仅以下属单位的1个科室召开会议和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作为整改,未制定实质性整改措施,未有效监督并发现畜产品违法行为。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定点屠宰企业河南中宏康馨农业有限公司,屠宰注水注药生猪并违法销售被汝州市公安局立案关停,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中一直未发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宣传培训,筑牢质量安全执行根基。2025年10月28—29日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厅专家授课,课程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检测、抽检规范等内容,80余名市、县两级监管执法人员及种养殖生产主体负责人参训,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能力、检测水平和生产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强化例行监测,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申请专项经费开展235批次例行监测,覆盖主要农畜产品等品类,所有样品检测全部合格,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流程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三是严格监督抽检,压实闭环处置责任。一方面,加强宣传,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专项整改期间共出动人员3067人次、宣传车辆490台次,发放资料13535份;另一方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开展私屠滥宰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私屠滥宰窝点5个;同时,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生产资料等农业投入品也进行检测,共抽检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184个,发现不合格产品46个,均已立案查办;此外,建立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流向、召回封存,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防线。
8.“8个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整改迟缓。2023年5月巡察反馈了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其中包括局机关党支部,但该支部直至2025年6月才完成换届,整改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自查自省。局机关党支部原应于2024年7月前后完成换届,因叠加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员转隶、机关科室架构调整等客观因素,换届工作未能按期推进,直至2025年6月才完成换届,整改存在明显滞后。对此,机关党委深刻查摆问题根源,既正视人员转隶、架构调整带来的工作衔接压力,更反思主观层面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统筹谋划不足、攻坚克难力度不够等问题,明确将按期换届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机关党委向各基层党组织下发《按期换届工作提醒》,完成《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统计表》。经排查,老干部党支部于2025年10月25日任期届满需要换届,其余党组织不存在应换未换情况。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督促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启动换届程序,原老干部党支部调整为老干部第一党支部和老干部第二党支部,并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换届选举。
(三)持续整改不够、标本兼治不力
9.“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反弹回潮。统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不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清运率低。截至巡察进驻,全市1949个村庄污水未进行处理,占比78.1%,全市农村每天产生垃圾约1800吨,约600吨未清运。实地走访郏县解庄村、卫东区大营村等10个村,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河道乱堆乱放垃圾情况,其中和美乡村示范区硒麦小镇大李庄村(叶县仙台镇)河道内和道路旁堆积大量生活垃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5年11月19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平农领办文〔2025〕14号),聚焦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整改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持续跟踪工作落实质效,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方及时督促,确保环境整治劲不散、力不减。二是针对“全市1949个村庄未进行污水处理”的问题,一方面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向市生态环境局发送《关于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提醒函》,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将1494个村庄名单反馈各有关县(市、区),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村庄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有1139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剩余村庄计划在“十五五”期间,积极申报以“大三格+人工湿地”为主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调度数据,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已达60.3%,超出省定的59%治理目标,位列全省第四。针对“全市农村每天产生垃圾约1800吨,约600吨未清运”的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委农办于2025年11月7日分别向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发送《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的提醒函》,要求结合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城乡一体化市场化保洁方式,分别建立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治理体系和“县级政府主导+市场化部门运营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职能部门督导”的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针对郏县解庄村、卫东区大营村等村庄,以及叶县和美乡村示范区硒麦小镇大李庄村存在的垃圾清运不及时、河道乱堆乱放垃圾情况,按照点对点整改要求,已于2025年11月10日分别向郏县、叶县、卫东区、高新区农业农村部门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反馈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郏县、叶县、卫东区、高新区积极行动、明确责任,组织人员和清运车辆,迅速开展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进行动态清零,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附有整改照片。经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督导组实地复查,目前各村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重大问题。在持续巩固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改善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和美乡村。2025年11月12日下发《关于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对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拍照反馈,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5个工作日内整改落实并报送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8日以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暗访组对12个县(市、区)开展常态化暗访督导,发现问题现场拍照留存,按照时间、地点、问题类型建立整改台账,对相关县(市、区)下发整改通知书。截至2026年1月,先后反馈的11批次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各地均已整改到位。通过鹰城“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平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户厕改造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监督。
10.“项目资金存在截留挪用现象”边改边犯。局党组指导督促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不力,2021和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53.6万亩资金8.22亿元,支付率为61.58%;2023年建设8.7万亩资金1.18亿元,支付率38%。对突出问题整改治理走形式,2023年在集中整改期内,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仅下发通知,无活动方案、无督导检查、无明显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关于局党组指导督促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支付不力问题。厘清责任压实主体,强化联合督导。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推进会,明确县级政府为资金支付直接责任主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配合市纪委开展专项督导,推动项目建设与资金拨付同步推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动态跟进调度。将资金整治列为重点工作,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督办,每周听取汇报;截至2025年12月14日,2021—2022年项目资金支付率较巡察反馈时提升2%,2023年提升10.18%。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倒逼进度提升。每周调度资金支付及工程建设情况,每月下发通报和提醒函,季度排名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2025年12月18日召开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会,压实整改责任。关于突出问题整改治理走形式问题。细化问题台账。结合工程质量“回头看”,摸清项目设施情况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各县(市、区)已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开展抽样检查。利用农闲“黄金期”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活动,印发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活动方案,组建2个抽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发现汝州市、郏县等地机井未贴公示牌、井台塌陷等问题,现场交办整改。强化督导问责。配合市纪委开展专项督导,对县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全市机井进行现场抽查并形成台账,通报抽查结果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不落实的县(市、区)启动约谈,确保整改实效。
11.“‘菜篮子’联席会议形同虚设”问题建章立制不到位。整改措施表示要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和应急调控预案,但巡察发现,整改支撑材料为2008年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的通知》和2016年市商务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未与时俱进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关于平顶山市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平发〔2024〕7号)要求,菜篮子领导小组已取消。2025年12月19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召开了平顶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会议,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业务科长参会,会议确定了部门分工,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权责清晰的长效机制,彻底打破当前工作运行不畅的局面。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21号)要求,实施“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和应急调控预案属于发改委及商务局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巡查反馈问题后,主动作为,协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落实“菜篮子”工作职责。“菜篮子”应急调控预案方面,商务局起草了《平顶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等待印发。“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方面,市发改委提供了《关于政府猪肉常规储备工作的情况说明》,平顶山市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预案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1〕843号)(以下简称《实施预案》)有关规定,落实我市猪肉常规储备工作,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12.“特色畜禽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问题整改措施不实、思路不广。巡察整改措施未充分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在遇到瓶颈后未转换思路。整改措施表示要“积极推动舞钢天成鸽业与重庆涪陵集团合作屠宰加工项目,为争创国家级产业园做好前期铺垫”,而在推动合作无望后,停滞不前,未积极寻求其他整改措施解决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链,推动屠宰场建设。舞钢市计划由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舞钢市鹁鸽绿色养殖基地,规划年屠宰量1800万只的肉鸽屠宰冷链深加工基地,位于舞钢市产业集聚区,总面积50亩,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项目正在筹建中。二是强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加大品牌推广力度,主推自育品种“天成一号”新品系,施行标准化养殖,稳步扩群增量,不断提升“舞钢鹁鸽”品牌影响力。推荐“天成一号肉鸽”配套系申报2026年河南省农业主导品种;“舞钢鹁鸽”成功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目录,河南天成鸽业被核准为使用该地理标志企业;规划建设鹁鸽绿色养殖基地,总占地574亩,计划新建鸽舍265栋,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一期项目已开工建设。三是延链,拓展饲料开发能力。为鸽企和饲料生产厂家搭建沟通桥梁,开发鸽饲料,提升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盟。天成鸽业已与舞钢新大农饲料公司合作,由其代加工饲料。
(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到位
13.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未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4年4月以来,未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未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情况报告和决策建议。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承担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职能的帮扶科和督查考评科无分管党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推动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筑牢责任意识根基。2025年11月5日,组织局党员干部学习乡村振兴领域意识形态相关论述,11月12日,召开全市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对相关单位及重要指标开展调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扛牢政治责任。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精准建言献策。2025年11月3日开展人大代表乡村振兴领域建议“回头看”;11月14日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相关工作,同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汇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助力工作推进。三是清单化谋划推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2025年11月3日下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及资料清单;11月10日向各县(市)、石龙区下发重点工作提醒函;11月11日制定《平顶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业务指导手册》,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提升工作质效。四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联动协作。2025年11月4日召开市县局长调度会,复盘任务落实情况、解决突出问题;11月14日向省农业农村厅网宣处汇报工作;11月20日对11家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模拟访谈;11月25日召开工作交办会,向相关行业部门一对一交办任务,加强数据共享与上下对接。五是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促整改。2025年11月20日至28日,市级督导组对全市7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县(市、区)开展全覆盖摸底调研指导。
14.牵头抓总协调推进不力。局党组未统筹推进有效衔接工作会商研判联席会议,联动机制不健全,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行业单位各自为政。2024年机构改革后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由每月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召开的4次行业部门联席会议,未覆盖财政、发改、民政等重要行业部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联动会商机制,实现重要行业部门全覆盖。印发《进一步加强有关成员单位联动会商机制的通知》,将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等21家单位纳入会商机制,明确各部门联络员及分管责任领导,强化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促进行业政策落实和问题动态清零。二是强化常态化调度,提升统筹推进力度。继续实行重要行业部门月例会机制,按需加密会议频次,交办短板弱项;同步建立周调度制度,每周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有效推动政策、工作、责任落实。三是闭环推进问题整改,压实行业部门责任。2025年9月下发2批工作交办函,“一对一”交办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10月起加强省考核问题整改验收,开展市县乡村四级问题排查,实施“安排部署—调度推进—督导验收”闭环管理;11月25日召开工作任务交办会,以清单形式向21家行业部门一对一交办任务,明确政策落实责任,推动相关指标稳步提升。
15.指导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不到位。局党组指导基层监测排查不严格,压力传导不足,个别地区存在返贫隐患。2024年叶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5.2%,低于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下沉调研发现汝州市米庙镇于窑村、玉皇沟村防返贫监测工作不到位,帮扶人未入户开展帮扶,监测户反映不认识帮扶人,监测户“明白卡”上于某风险类型缺失、于某某家劳动力人数未及时更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督导研判机制。局党组召开会议部署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开展巩固成果指导和调研,层层压实县市区责任,实现压力有效传导。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完善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指导汝州市等县市区通过干部走访、行业预警、农户自主申报“三结合”方式开展工作,推广“一键报贫”、张贴两张“明白纸”;2025年省平台行业预警3648件(办结3647件、1件办理中),自主申报33户全办结,识别560户2094人、风险消除5958户21179人,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三是推进动态管理,规范基础信息与资料。下发动态管理文件,部署2025年动态管理和基础信息维护专项行动,重点指导汝州市米庙镇于窑村、玉皇沟村,全市动态管理工作已完成,实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纸质档案、信息系统“三对照”,汝州个性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明确帮扶责任,常态化开展入户帮扶。下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清单》,召开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印发入户帮扶工作提示,督促各县(市、区)设立帮扶日;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开展“六个一”活动,宣传政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五是聚焦重点区域,强化增收帮扶保障。与统计部门联动,重点提醒鲁山县、叶县关注农村居民增收情况,排查增收困难重点户,通过稳定公益岗就业、提升产业收益拓宽增收渠道;2025年度两县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
16.推进行业政策落实有差距。指导督促行业部门责任落实虚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保障不到位。郏县王集乡侯店村监测户程某之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送教上门政策,舞钢市枣林镇袁庄村脱贫户闫某妻子未进行慢性病鉴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清单化压实责任,推动行业政策落实落细。落实行业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召开重点行业部门联动会议,印发“三项任务清单”“五对标五确保”工作方案等,开展政策落实动态清零和起底排查行动,一对一交办发现问题;“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闭环推进问题整改。变行业部门自查为村组干部排查,动员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进村入户,实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建立直通交办渠道;排查出8076条行业政策落实问题,以“一单三开”形式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市级组建4个评估组抽查120个问题整改情况,约谈2位整改不彻底责任人。三是聚焦个性问题,靶向推进整改落实。针对郏县监测户程某之女未落实送教上门、舞钢市脱贫户闫某妻子未进行慢性病鉴定的问题,督促两地开展专项排查并立行立改,目前两项个性问题已全部核实整改到位。
17.督促衔接到户资金落实不力。对衔接到户资金拨付情况督导效果差。2023年以来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补贴拨付缓慢,叶县和舞钢拨付率均不足20%。下沉调研发现,舞钢市庙街乡东营村2024年光伏统筹金3.1万元至今未拨付到户,监测户中7人务工奖励补助1.49万元未拨付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资金拖欠底数,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全面梳理教育资助、公益性岗位补助等重点到户资金拖欠情况,分县分类建立台账,提交市委常委会推进落实。二是强化调度督导,高位推动资金拨付。2025年9月10日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开展了6次到户资金拨付调度,下发“一对一”工作提醒函,市委主要领导累计4次批示督办。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益性岗位补助、雨露计划补贴、小额贷贴息等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靶向整改个性问题,确保资金足额到户。针对舞钢市庙街乡东营村具体问题,经核实后,2024年光伏统筹金3.1万元已全额拨付;监测户7人务工奖励补助中1人不符合奖补条件,其余6人1.3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个性问题整改完毕。
18.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督导力度不足。对市级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工作不够重视,“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2023年以来,局党组未召开党组会研究有效衔接资金分配相关工作。对各县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仅以下发工作提醒函形式进行,未建立切实有效的督导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资金分配,发挥“指挥棒”作用。明确2026年度市级衔接资金分配将结合巩固脱贫攻坚任务、上年度资金绩效,新增中省资金支付进度、省级绩效评价等分配因素;资金分配的初步方案已呈报党组会研究,待2026年度市级预算通过后,即提报分配意见并按程序审定,强化资金分配的导向性。二是联合财政开展季度调度,强化全流程监管。2025年11月20日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专项调度通知,对7个县(市、区)开展实地核查,抽取2023年以来105个资金规模较大项目,覆盖谋划、实施、确权、后续管理全环节,发现并交办问题44余条,推动项目规范实施。三是强化日常动态督导,提高资金拨付效率。2025年10月以来,六次调度中省衔接资金支付进度,下发两期工作月通报;截至2025年底,全市中省资金支付进度超过序时进度要求,10月底、11月底均为全省首个完成中省资金支付序时进度的省辖市。
(五)贯彻落实市委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有差距
19.对市委“三农”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局党组执行市委“三农”政策有短板,2023和2024年市委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局党组未建立推动落实督查机制。2025年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进行任务分解,未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构建责任落实与闭环整改体系。将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重点工作,每周局党组会听取进展汇报;牵头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任务分工表,建立《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台账》,实行常态化督导,推动考核工作变被动为主动,确保问题闭环落实。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健全“清单化+协同化”落实机制。对照2025年市委一号文件,梳理任务清单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印发《2025年市委一号文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构建“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推进时序化”体系,形成“农办统筹、部门协同”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建立常态化调度与闭环管理机制。2025年10月27日印发《关于报送2025年市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建立月调度机制,要求相关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健全“部署-推进-督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动态跟踪任务进展,对滞后事项及时预警,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协调作用,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20.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缓慢。
(1)局党组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研究不够,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偏低。与市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市农业农村局驻村帮扶的5个行政村中3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偏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定期研究机制;2025年11月19日召开全市工作推进座谈会,明确村经济发展目标,强化各级责任感与紧迫感,形成全力推动的工作态势。二是精准攻坚薄弱村,完善政策支撑。对全市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适时调度,下发重点提醒函;建立班子成员分包督办机制,印发《关于持续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带动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及二十七条发展路径、指标解释;整合18个部门98条政策汇集成册,助力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强化典型示范,推广可复制路径。对驻村帮扶的3个薄弱村(舞钢市东营村、郏县孟庄村、鲁山县史庄村)加大资源倾斜,指导制定发展方案;收集整理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7类典型案例,制成电子手册下发,为基层提供实践参考。四是常态化督导指导,现场破解难题。建立分管领导季度实地调研、业务科室月度巡回指导机制,已对全市所有县(市、区)薄弱村及所在乡镇开展全覆盖调研,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2)持续抓农民增收工作力度不够,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263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增速为5.1%,居全省第15位,收入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认真研究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14点要求,全面落实《平顶山市县域富民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与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9大县域富民产业链。通过现场调研、与企业深入交流,着力破解发展难点堵点,引导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由“种养端”向“加工端(精深加工)”转变,切实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强化技能培训。高质量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5年全市遴选培育“头雁”学员38人,依托高校采取“集中授课+线上学习+导师指导+实践交流”模式开展培训,集中授课超120学时,线上学习60学时以上,并为每名学员配备“一对一”导师,建立长期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2025年组织39人参加省级培训,严格执行五级联审遴选程序,实行全程跟班管理,培训返回后组织学员开展成果分享。深入推进“雨露计划”技能培训。2025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累计通过审核1986人、补助发放366.97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累计补助12006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800.9万元;本年度“雨露计划”毕业生1792人,就业(含升学、参军)率达99.94%。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25年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5414人,安置规模保持稳定,有效帮助弱劳力、半劳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三是深化农村改革。强化政策指引,印发《关于持续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带动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配套制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十七条路径》及相关指标解释。集成部门政策,梳理18个部门98条涉农政策,形成涵盖土地、财政、金融等要素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集成》。总结推广模式,系统整理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7类共20个可复制案例,编制电子手册下发基层,为盘活闲置资源、规范流转提供参考。深化调研指导,联合市委组织部实地调研,结合资源禀赋针对性推荐多元化的稳健发展模式,推动闲置资源通过村集体规范流转,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规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日调度+周报送”机制督促发放,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核实,2025年度,4.06亿元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覆盖农户91.06万户、面积357.41万亩。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与太平洋财险平顶山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开发多层次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期货”“保险+信贷”模式;召开政银对接座谈会,强化对涉农主体的信贷支持。全面落实务工“一奖一补”,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一奖一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跨省、省内、县外务工人员落实交通补贴,对稳定就业人员发放务工奖补。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全市累计审核发放“一奖一补”资金3235.93万元,惠及53064人次(其中交通补贴1931.09万元、务工奖补1304.84万元)。
21.设施种植业建设不力。2025年4月9日省政府下发了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文件,4月1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提出工作要求,截至巡察进驻,局党组未按要求积极推动出台全市的实施方案,未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主体开展培训,未与金融保险等涉农金融部门建立保障支持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方案印发与专班建设,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与政府办对接,推动印发我市三年行动方案。市政府于2025年10月22出台了《平顶山市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带动种植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发送《关于明确平顶山市设施种植业发展工作专班成员的函》,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业务科长为联络员,组成设施种植业发展工作专班。2025年2025年11月27日,组织设施种植业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在我局召开协商推进会,围绕设施种植业发展用地保障做交流,自然资源部门对界定用地性质,规范用地备案等做解读,林业部门对涉及占用林地审核备案等情况进行讲解。二是组建专家指导组,多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联合市农科院、河南城建学院、市农业中心组建设施种植业专家指导组,针对蔬菜、食用菌等设施作物生产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专家组分包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11月17—18日,全省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暨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在我市召开;12月3日,叶县绿色蔬菜种植技术培训班开课,培训时长12天;12月4日,组织全市经济作物部门参加2025年河南省油菜抓田管促壮苗关键技术网络观摩直播培训;12月12日,市农业中心举办全市设施蔬菜生产技术培训班。2025年11月以来,专家组到各县(市、区)开展技术指导20余次。三是对接金融保险部门,强化政策支持与风险保障。2025年11月12日,召开会商会,梳理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就加强对接涉农金融保险部门,宣传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工作进行沟通;11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政银对接座谈会在市农业农村局举行,双方就如何深化涉农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进行交流。与太平洋保险沟通推出设施大棚保险产品,帮助对接鲁山县张良镇蔬菜基地;与中原农险沟通设施种植业风险保障情况,制定《平顶山市温室大棚专项保障方案建议书》。
(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差距
22.统筹谋划督导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不足。截至巡察进驻,全省共建成1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平顶山市未建成1个;省财政重点扶持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有5个,其中2个未建成(鲁山红石榴、宝丰生猪)。鲁山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21年批准建设,共投入省级资金535.24万元,因前期项目研判不够,督导指导不力,未建成即闲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指导有条件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好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指导郏县按照国家级产业园创建要求制定创建工作计划。2025年10月27日,分管副局长带领有关科室人员赴郏县红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了解省级产业园建设成效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创建筹备情况,研讨了国家级产业园主导产业提升、创建计划安排、申报材料准备等事宜,为积极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完成编制《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录》工作。2025年12月5日,分管副局长及相关科室人员赴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专题汇报,就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与省厅进行了沟通,及时掌握有关工作信息,争取工作支持。二是加强督促宝丰、鲁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进度。2025年10月28日,分管副局长带领有关科室人员赴鲁山、宝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两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重点了解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本情况、建设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要求确保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2025年11月11日,与鲁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深入沟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鲁山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变更手续的告知函》,对下一步省级产业园整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工作建议说明,督促其进行相关主导产业变更工作。指导鲁山县制定了《关于辛集乡迷迭香、红石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整改工作方案》、宝丰县制定了《宝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整改方案》。12月5日,分管副局长与鲁山县政府分管领导等赴省农业农村厅,详细汇报鲁山县省级产业园目前情况及存在问题,经沟通,省厅表示,待商定省财政厅后,正式下发有关工作意见。
23.农业产业发展不平衡。局党组推动加工业建设有短板,产业链配套不足。全市食用菌产量45万吨(鲜重),以卖鲜品为主,缺少加工产品;全市富硒小麦产量7万吨,加工能力仅2万吨;酥梨种植面积10万亩,花生50万亩,年产乳鸽600万只,均无大型加工企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工作责任,统筹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落实市委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14个方面要求及县域富民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9大县域富民产业链。2025年11月开展链主企业专项调研,12月参与绿色食品产业链专题活动,畅通政企对接,产业大数据平台数据争取纳入全省“6+18”产业链群布局。建立跨科室协同机制,摸清产业链底数,凝聚政企发展合力。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联合相关科室启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全面摸底,聚焦五大重点产业开展专项统计,调度规上企业运行状况,梳理出95家正常经营的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其中营收5亿元以上企业9家、超10亿元企业5家,形成发展调研报告,明确产业发展重点与短板。三是聚焦特色产业,推进加工项目。指导富硒小麦、食用菌等产业稳定生产,扩大加工规模:富硒小麦深加工能力从2万吨提升至5万吨,食用菌年加工能力达3万吨(河南吉尔木食品有限公司1.03万吨),酥梨新建梨膏生产线(年加工3600吨、产梨膏180吨),花生产业加工能力达5万吨。组建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培训5次、技术指导20余次,督促舞钢市推进乳鸽屠宰加工,规划年屠宰1800万只的冷链深加工基地(占地50亩),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5年11月成型,项目正在筹建。四是挖掘特色资源,培育农产品品牌。全面梳理全市特色农产品资源,涵盖16大类、68家企业,组织企业参加产销对接活动,宣传品牌认证政策。在整改期间,新申报1个绿色食品(待审核)、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24.推进科技兴农不够有力。(1)局党组整体谋划不足,未制定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规划和实施方案,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和种业振兴政策缺位,现代种业发展滞后,产学研结合不够。全省有40个省级农业科技引领优势产业发展试点县,我市只有1个。协调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等科研单位力度不够,科技创新赋能动力不足。全省有2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岗位专家149人,我市仅有1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新技术推广与农技培训。制定《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极端天气印发《小麦抗湿晚播技术指导意见》;成立6个专家指导组分包12个县(市、区),落实“四补一促”核心技术;召开全市科技教育工作调度会,组织农技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农业新技术高效推广应用。二是梳理优势产业资料,做好试点县申报准备。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起暂停农业科技引领优势产业发展试点县新增申报工作,已与省厅确认相关政策;全面整理全市农业优势产业及涉农企业平台合作、创新研究等资料,待省厅重启申报后第一时间组织推进。三是深化校地产学研合作,争取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建立各县(市)与河南农业大学产业合作对接联络台账,与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等高校开展常态化合作(2025年10月29日召开绿色循环农业座谈会、11月20日召开产学研融合座谈会等)。向省厅科教处报送增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及岗位专家的情况汇报,及时了解省厅政策导向,适时推进申报工作。
(2)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和种业振兴政策缺位,现代种业发展滞后,产学研结合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一是全面提升育种实效。加大对科研机构、种业企业支持指导力度,落实新品种培育与示范基地建设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新品种培育。近年来,我市培育小麦新品种6个(国审3个、省审3个)、玉米新品种1个(国审),在培新品种10余个,完成3个国审、2个省审品种及4个新品种示范基地奖补,建成全国最大韭菜种质资源圃,有序推进韭菜新品种培育与示范推广。二是护航种业企业发展。定期开展种子市场监管执法,提升种子经营户的业务和管理水平,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护种业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做强特色畜禽种业。聚焦保种测定与品种审定,制定实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性能测定方案,推进郏县红牛保种及良种选育研究,配合完成“天成1号肉鸽”配套系国家现场审定,通过展会、媒体等渠道加大推广力度;郏县红牛存栏242头(能繁母牛150头),完成200头性能测定任务;“天成1号肉鸽”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并在河南省畜禽种业发展论坛、中原农谷种业大会等平台推介,品牌影响力与推广范围持续扩大。四是持续强化项目支撑。积极对接省厅获取政策与项目信息,系统谋划申报种业项目。组织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十五五”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农业良种联合攻关储备项目,共上报现代种业发展项目17项(种植业10项、种畜禽7项)、良种联合攻关储备项目5项(种植业3项、种畜禽2项),为全市种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项目基础。
(七)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和推动和美乡村建设不到位
25.推进乡村建设有短板。局党组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乡村发展建设力度不够。2023年8月市委提出“十百千万”和美乡村建设,截至2025年上半年,仍有23个重点村、620个网格点和5844个庭院户未建设完成,距目标差距较大;全省共16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我市未建成1个。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月研判机制,强化党组统筹推进。局党组将和美乡村建设纳入重点任务清单,2025年11月17日、12月1日两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集中调研帮扶、省级先导区创建等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基层治理等内容,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制定建设导则,推动先导片区扩面提质。2025年11月18日印发《平顶山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导区建设导则(试行)》,以片区化、组团化理念推进建设;在原有12个市级先导片区基础上,新增7个,累计打造19个,覆盖27个乡(镇、办)105个重点村,增强片区发展协同性与可持续性。三是健全调度督导机制,圆满完成“十百千万”建设目标。落实“每月调度、适时通报、重点督导”机制并开展周调度,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全市累计打造19个先导片区、105个重点村、1052个网格点、10059户和美庭院户,超额完成既定建设目标。四是重点培育申报对象,做好省级先导区创建准备。对标省级指导意见,重点指导基础较好的叶县、郏县先导片区完善优化创建方案,邀请专家团队调研指导并优化创建方案,两县规划方案已完成;全省第二批省级先导区2026年启动创建,我市各项准备就绪,待省厅通知即可组织申报。五是学习先进经验,营造比学赶超氛围。2025年11月2日-6日组织赴开封兰考等5地考察学习和美乡村建设经验,筹备全市集中调研活动,通过借鉴先进、交流互鉴,凝聚工作共识,推动先导片区建设提质增效。
26.厕所革命推进不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仍有6.58万户农户未进行厕所无害化改造;2021至2024年上级下达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户厕改造资金1.966亿元,截至巡察进驻支付率25.8%;2025年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发现问题9643个,其中529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计改厕意愿,推进未改造农户应改尽改。2025年11月27日下发相关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征求未改厕农户意愿,按“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原则制定后续计划;截至2026年1月,全市现有无害化卫生厕所82.26万户,普及率92.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8%),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强化调度督导,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建立资金周调度机制,2025年11月26日召开工作调度会;11月10日、12月8日分别向县(市、区)下发督办通知和提醒函;12月16日—17日联合市财政局对叶县、舞钢市等实地督导。截至2026年1月,2021—2024年1.966亿元资金已支付7626.76万元,支付率从25.8%提升至38.8%,新增支付2554万元。三是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问题厕所。2025年11月7日下发排查整改通知,聚焦4类重点问题逐村逐户再摸排,建立台账实行周调度,立行立改问题即时整改,长期整改问题明确时限。截至2026年1月,累计摸排户厕38.04万个,发现问题11118个,整改完成10621个(9441个立行立改问题全整改,1677个长期整改问题完成1180个,剩余497个有序推进)。
(八)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短板
27.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有漏洞。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不够有力,查阅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发现,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仍为2020年统计的432.5万人,数据更新不及时、底数不清。推进整改力度不大,2025年专项整治发现“三资”领域的突出问题仍有105个未整改到位(共320个)。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成员数据管理,按政策落实动态调整准备。根据中央文件“股权管理提倡静态管理”要求,我市2020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32.6024万人,数据未随人口增减变动;已对接省厅了解最新政策,若需动态调整将第一时间更新平台数据。二是闭环推进问题整改,105个“三资”突出问题全部清零。督促县(市、区)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局分管领导带队实地督导,同时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2025年专项整治发现的105个未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规范了“三资”监管。三是建强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基层管理能力。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三资”管理人员市级培训,提升法律法规运用和业务能力;每周调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掌握基层财务活动;市级专班每月深入基层指导,营造“重三资强监管”氛围,推动村级财务活动更规范。
28.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差距。推动项目建设不到位,2019至2024年规划建设153.5万亩,40.5万亩未完成。组织验收程序不规范,组建高标准农田验收专家库不严格。专项整治不到位,截至2025年7月份,全市自查发现问题1640个,未整改到位563个。7月8日,省集中整治办向我市反馈了《集中整治问题台账》并要求7月23日前完成整改,8月19日,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郏县李口镇韦楼村67眼机井中41眼不能正常使用,林庄村机井配套设施不全,群众自带水泵、电缆及井架抽水灌溉,市农业农村局驻村帮扶的郏县孟庄村1300亩耕地仅有2眼深水井能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度督导,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对未完工项目开展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汝州市2021年和鲁山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2026年1月12日,超期未完工项目中鲁山县2023年5万亩项目已全部完工,汝州市2021年6万亩项目中有3.5万亩项目未完工,建设进度83%;2024年32.1万亩项目建设进度85%。二是开展专家库专家遴选,印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邀请水利、交通、林业、电力、农业等方面专家进入市级专家库,保证项目验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快问题整改。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问题总数为1653个,全部建立了问题台账,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对省集中整治办反馈问题台账中未整改完成的郏县和宝丰县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宝丰县未完成整改问题已于2025年12月全部整改到位,郏县未完工整改问题计划在2026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五是对反映郏县韦楼村、林庄村和孟庄村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对郏县机井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其加快问题整改。
29.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1)截至2025年7月,全市排查发现问题165个,未整改到位87个。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整治方向。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等四部门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整治责任领导及整治联络人,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同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分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12月以来,按照上级集中整治工作最新要求,制定《平顶山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起底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台账整改、交办落实、闲置浪费彻查三大重点,明确整治路径。二是强化多层级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四部门23个科室按业务分工对照台账问题开展拉网式督导抽查;联合市纪委组建6个督导组,分赴12个县(市、区)开展为期2周的专项督导,实地核查整改进展,确保问题全面起底,督促整改责任落实。三是整改成效初显,问题数量持续下降。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台账共183个,未整改问题从最初的87个减少至68个,整改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2)局党组对乡村振兴资金指导监督不力,扶贫变致贫,2022年鲁山县乡村振兴局利用283.6万元衔接资金建设两栋扶贫仓储项目,2023年再次在同一地方出资284万元又新建两栋仓储项目,两项目均未取得土地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2023年7月被县自然资源部门立案调查,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建筑物和设施,缴纳罚款和滞纳金574.8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整改和问责。联合市财政局将该项目纳入2025年第四季度专项调度,全面核查项目谋划、入库、批复及实施等相关程序,发现一期项目在论证过程中存在相关人员工作不认真,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审核的参考依据不够全面,出现了项目建成后被违规处罚的情况。针对此情况,鲁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调查出具了情况说明,整改存在问题,并明确了下一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的整改措施。同时,责成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问责,2025年12月26日,中共鲁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露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通报批评,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心)和相关县直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底线意识、提高工作标准、精准谋划项目,确保衔接资金绩效高效发挥。二是市级抽查和县级自查并举,全面开展举一反三问题排查整改。2025年11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对鲁山县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实地核查,抽取2023年以来15个资金规模较大项目,发现并反馈13条问题,向鲁山县交办督促整改。同时,开展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组织各县(市)、石龙区对帮扶(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026年1月12日,全市共排查资产8978个,涉及资金649272.41万元,发现问题287个,其中:是否按照规定移交并入账问题9项、是否确权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问题106项,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损毁灭失、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问题172项。以上排查发现问题均已纳入问题台账动态监控整改情况。三是出台市级指导意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结合《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2025年11月15日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通知》,从项目库建设、实施管理、资金投入、资产管理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为各县(市、区)提供明确指导,保障衔接资金项目绩效。
(九)局党组抓班子带队伍有欠缺
30.理论学习不到位。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14次重要指示批示,其中6次局党组未进行学习,局党组会议有20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和2025年局党组未组织集中学习党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局党组对调查研究工作重视不够,2023和2024年25名县级干部中24人次未提交调研报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对《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要求的通知》进行再学习,再深化。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会议记录单独标注“第一议题”学习情况。三是完善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三农”政策列为一个专题,重点聚焦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村改革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四是下发《关于提交调研工作报告的工作提示》,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将调查研究贯穿于日常工作,每人每年至少牵头开展1项专题调研。截至2025年底,党组中心组成员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7份。
(十)作风建设有待提升
31.纪律作风不严。局党组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下沉了解发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畜牧业发展中心等多部门无考勤签到,管理不严格。巡察组于8月1日下发整改意见书后,8月8日再次下沉了解发现,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8人未按时到岗,畜牧业发展中心13人未按时到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未按时到岗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完善请销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规范请销假、公务出差审批和车辆管理;核实2025年8月8日28人未按时到岗情况(7人公务外出、3人请假、1人在岗未签到、4人借调、1人驻村、12人迟到),对12名迟到人员“一对一”谈话。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强调纪律,核实8月8日13人员未按时到岗情况,经核实当天4人外出(1人在巡察组帮忙),10人未按时签到,责令未签到人员提交书面检讨。二是修订考勤管理制度,构建刚性考勤机制。2025年11月修订完善并执行《干部职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采用“签到考勤+岗位巡查+外出报备”三重机制;局机关及局属各中心规范考勤签到表,在专门区域设置签到点,实现全流程规范。三是规范请销假流程,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明确所有请假需履行书面审批手续,紧急情况电话报告后当日补办,严禁越权批假;2025年11月26日联合派驻纪检组检查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请销假手续均完备。四是建立阶梯式惩戒机制,强化考勤监督检查。办公室联合派驻纪检组、人事科定期检查并公示结果,明确不同次数违规的惩戒措施;2025年11月4日、26日两次开展全面检查,涵盖出勤、请销假、出差审批、派车审批等,均未发现违规情况,工作纪律良好。
32.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截至巡察进驻市农业农村局有公务用车27辆(少数车辆长期闲置),2023年以来,秸秆禁烧工作租用18辆车,其中3辆长期租用,未按厉行节约要求统筹安排用车;2023年以来,农业农村局党组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聘请1名律师,约定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又以每年4.72万元价格另聘律师,额外增加费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盘活车辆资源,提升统筹调配效率。2025年11月6日全面核查局机关及二级单位27辆公务车辆,分类梳理为车况较好8辆、一般和较差16辆、事故维修1辆、报废程序中2辆;优先调配低使用率自有车辆,重点保障秸秆禁烧等阶段性工作,车辆调配效率显著提升。二是规范秸秆禁烧用车租赁,践行厉行节约。为加强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农机、林业、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简称市禁烧办),负责禁烧期间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每年禁烧重点时段成立7到9个检查组,每天对县、乡两级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覆盖指导,租用车辆7到9辆;在常态化时段保留必要的禁烧监管力量,保留3到5个组,租用2到3辆车进行禁烧督导检查,车辆由市禁烧办保障。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全市2025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已经结束,市禁烧办工作组已经于2025年12月31日全部收队,所租赁的禁烧工作用车已经全部归还租赁公司。下一步,市禁烧办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秸秆禁烧安排部署,确因秸秆禁烧工作实际需要租赁车辆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事文〔2021〕12号)等文件规定,规范车辆租赁程序,同时,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确保车辆全部用于秸秆禁烧工作,提高使用效率。三是整合法律顾问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所聘律师于2025年9月4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由局统一聘请的律师统筹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杜绝重复聘请律师。
3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2024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赴京信访事项70多件,截至巡察进驻还有52件未化解。2021年叶县一农户在湛河区源丰农资供应站购买假农药造成6.4亩草莓损失,市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线索交叶县农业农村局处理,“一转了之”,后期未跟进督导,形成信访案件,在化解信访过程中推诿扯皮,致使农户损失无法挽回,信访至今未化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领导包案机制,攻坚信访积案。12名县级领导分包12个县(市、区),对52件未化解赴京信访事项实行“一案一档”核查和定期调度通报。2025年12月5日成立专班,联合叶县农业农村局推进“叶县草莓园”信访案件化解,明确具体责任人。目前52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满意。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2025年10月28日修订完善《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办法》,明确信访事项受理、转送交办、办理期限等要求,同步建立《来访及风险评估与化解推动台账》,为信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转办督导核验,确保化解实效。建立精细化转办台账与跟踪机制,通过审阅处理告知书、电话或实地回访信访人等方式核实化解效果;对来电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详细登记诉求,移交相关科室后持续跟进,实现信访责任到科室、办理有抓手。
34.财务管理不规范。2023和2024年“一带一路”国际农业合作博览会展台特装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但未按照询价规则选定价格最低单位中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核查采购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计财科,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成立联合调查组,联合查阅凭证,采购法规,评标方案等资料,核实2023-2024年两次展台采购不属于货物采购,不符合询价方式采购标准,市场信息科在开展采购活动时,未明确表述为综合评分法采购,而是表述为询价公告,计财科在审核把关时理解不到位,工作出现失误。市场信息科、计财科负责人在局党组会上作出检查。二是加强采购法规的学习应用。组织财务及业务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及《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提升采购工作合规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制定并印发《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方式,评标方案,监督管理等要求,严格风险防控。四是构建内部监督机制。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监督管理规定,邀请局监督机构常态化参与采购全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可检验。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全局“三农”工作推进的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不是终点而是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起点,我们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续用力、狠抓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果巩固好、拓展好。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紧盯任务抓落实。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核查、资料复核、群众回访等方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举措,紧盯时间节点,加大调度频次,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二)深化长效机制建设,标本兼治固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体系,重点在责任落实、资金监管、项目推进、作风建设等关键领域,健全完善一批务实管用、衔接配套的制度机制,形成“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良性循环。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作用。
(三)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提质增效促发展。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扛牢政治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贡献坚实“三农”力量。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