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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579217291-00000-2026-00013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6-24 来源: 浏览量: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
建议人
林占英
标题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
建议内容

事由:关于系统推进农村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建议

案据: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六清六乱”治理、实施坑塘整治、推进厕所革命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大街小巷整洁有序,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然而,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重点仍多集中于问题的末端清理,未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农村固体废弃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其中,农作物秸秆体量大、分布广、季节性强,处理不当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易引发焚烧污染、乱堆乱放带来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若仅满足于“清运走”,而非着眼于“利用好”,则整治成果难以长期稳固,农村生态环境的深层次矛盾将依然存在。推动秸秆科学化、规范化、产业化利用,是破解这一难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美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方案:

为从根源上解决秸秆处理难题,化“废”为“宝”,促进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统筹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建议由市政府统筹,明确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成立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平顶山市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考核办法,形成职责清晰、协同推进、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2. 完善政策支撑,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与推广应用、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等给予补贴或贷款贴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

   3. 构建高效收储运体系,夯实利用基础。科学规划布局乡镇、村级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扶持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的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或经纪人队伍。探索“农户(合作社)+收储点+利用企业”的运营模式,运用价格杠杆和政策引导,畅通秸秆从田间到工厂、从废弃物到商品的渠道,降低收储成本,提高各方积极性。

   4. 聚焦科技引领,拓展利用途径。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改造升级。大力推广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秸秆青(黄)贮饲料、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秸秆成型燃料、秸秆编织等成熟实用技术。支持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有机肥生产等规模化利用项目,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

   5.加强宣传引导与示范带动。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普及相关政策法规与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县(区)、乡镇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整县整乡推进试点,打造一批示范乡镇、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6.健全考核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率、产业化发展水平等核心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定期通报和年度考评制度。指导各村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可持续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秸秆回收利用,是从源头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战略举措,对于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采纳本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推动此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承办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林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借鉴意义,符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农作物秸秆常年产量在310万吨左右,可收集资源量在270万吨左右,产生量大、分布广,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如何合理回收利用农作物废弃秸秆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综合利用水平逐年提高,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水平有了一定的发展,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以上。

一、高位推动,组织领导不断强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夏、秋两季均提前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一线走访调研,积极为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找症结、谋出路、解难题,在夏收秋收时节,协调相关单位为秸秆收储利用提供打捆、运输、用地、用电支持。每年夏收秋收前,县、乡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联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协调做好农企对接,为企业收储、利用秸秆提供服务。财政、农机、科技等市直有关单位也积极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优势,为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争取政策、技术支持。

二、广泛宣传,群众利用意识不断增强

我市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手段,把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和秸秆禁烧宣传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夏收秋收,各县(市、区)、乡(镇、办)通过悬挂户外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广播政策,播放电视滚动字幕,发送微信、短信等形式,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同时与助农工作紧密结合,利用新型农民培训、科技下乡、专题讲座等活动,向群众面对面讲解普及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示范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案例,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科学调查,秸秆资源底数不断明晰

为准确掌握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建立年度秸秆产生量台账、利用量台账,为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依据,自2019年起,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按照作物种类全部覆盖、抽样对象选取合理、市场主体全面普查的原则,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资源量、利用量进行每年度一次的调查。通过调查摸清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年度数据,掌握全市秸秆产生、利用的趋势和方向,为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准确、全面、详细的数据支撑。

四、争取项目,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我市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019年,鲁山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县获得中央财政投入1108万元。2020年郏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县获得中央财政投入800万元。2021年宝丰县、叶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县分别获得中央财政投入950万元,2022年郏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县获得中央财政投入430万元,2024年鲁山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县获得中央财政投入583万元,2025年宝丰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推进县获得中央财政投入625万元。通过中央财政的扶持,我市秸秆利用方式得到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比例逐步向均衡化发展,尤其是产业化、规模化利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培育优势市场主体、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对秸秆还田进行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引导群众进行秸秆还田。

五、渠道多样,综合利用能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利用率平均已达到92%以上。一是稳步推进秸秆直接还田。秸秆直接还田作为目前我市秸秆利用的主要途径,各地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着力推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多地还通过发放还田补贴,极大调动了农民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同时,我市也积极推广大型农机深耕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进一步提高秸秆还田质量。二是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利用。通过举办农民培训班、科技下乡、项目示范等形式,大力推广普及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技术,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联系当地秸秆利用加工企业,搭建对接平台,鼓励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带动秸秆离田利用,达到企业与农户双赢、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目的。三是加快推进秸秆规模化利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大力扶持当地规模化秸秆利用企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有利用实力、有市场潜力、有产品竞争力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截止2025年底,全市共有秸秆规模化利用市场主体92家,如叶县绿筑菌业、宝丰县的平顶山优然牧业责任有限公司、鲁山县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有力带动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虽然,近年来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不懈努力下,我市农作物秸秆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大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出台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通收储运瓶颈,拓宽利用渠道,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实现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6年 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