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关于系统推进农村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建议
案据: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六清六乱”治理、实施坑塘整治、推进厕所革命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大街小巷整洁有序,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然而,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重点仍多集中于问题的末端清理,未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农村固体废弃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其中,农作物秸秆体量大、分布广、季节性强,处理不当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易引发焚烧污染、乱堆乱放带来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若仅满足于“清运走”,而非着眼于“利用好”,则整治成果难以长期稳固,农村生态环境的深层次矛盾将依然存在。推动秸秆科学化、规范化、产业化利用,是破解这一难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美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方案:
为从根源上解决秸秆处理难题,化“废”为“宝”,促进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统筹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建议由市政府统筹,明确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成立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平顶山市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考核办法,形成职责清晰、协同推进、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2. 完善政策支撑,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与推广应用、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等给予补贴或贷款贴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
3. 构建高效收储运体系,夯实利用基础。科学规划布局乡镇、村级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扶持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的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或经纪人队伍。探索“农户(合作社)+收储点+利用企业”的运营模式,运用价格杠杆和政策引导,畅通秸秆从田间到工厂、从废弃物到商品的渠道,降低收储成本,提高各方积极性。
4. 聚焦科技引领,拓展利用途径。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改造升级。大力推广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秸秆青(黄)贮饲料、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秸秆成型燃料、秸秆编织等成熟实用技术。支持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有机肥生产等规模化利用项目,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
5.加强宣传引导与示范带动。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普及相关政策法规与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县(区)、乡镇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整县整乡推进试点,打造一批示范乡镇、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6.健全考核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率、产业化发展水平等核心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定期通报和年度考评制度。指导各村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可持续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秸秆回收利用,是从源头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战略举措,对于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采纳本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推动此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