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是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核心载体,而机井作为高标准农田灌溉体系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生长和农户种粮收益。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升了农业抗灾保收能力。但近期调研发现,高标准农田机井配套设施电线、水表等被盗割问题频发,且呈现“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特点,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秩序。为有效遏制机井电线被盗割乱象,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安全和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压实管护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政府牵头抓总,农业农村、水利部门牵头负责,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村委会为直接管护单位的分级管护体系,将机井配套设施管护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职责、管护标准和奖惩措施。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结合机井分布特点,合理划分巡查片区,配备专职或兼职巡查人员,明确巡查频次和巡查重点,对偏远片区、高发被盗区域增加巡查次数,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被盗割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查处。同时,将机井设施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对管护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管护不力、被盗问题频发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倒逼管护责任落实落细,彻底改变“重建设、轻管护”的局面。
二、完善安防设施,提升防控能力水平。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机井安防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安防设施配置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提升工程,实现安防设施全覆盖。对现有机井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为所有机井房安装牢固的防盗门窗,对易被盗割的电线进行套管防护,在机井周边关键位置安装太阳能监控摄像头、红外防盗报警器等设备。针对分散分布的偏远机井,探索采用“集群管护+智能安防”模式,整合安防资源,降低防控成本;同时,在机井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明确标注“破坏农田设施违法”“严禁盗割电线水表”等内容,提升群众警示意识,从源头遏制被盗行为。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保护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保护农业基础设施的相关规定,以及机井配套设施被盗割对农业生产、国有资产的危害,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深入开展“保护高标准农田设施”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户讲解设施保护知识,引导农户自觉参与到设施保护中来,主动抵制被盗割、破坏设施的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对举报属实、协助查处案件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主动举报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保护、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具体落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被盗割问题整治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机井设施的日常管护、隐患排查、修复整治工作,及时统计被盗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设施修复,保障机井正常使用;公安部门负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监管,斩断流通链条;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机井设施管护、安防设施配置、案件查处、宣传引导等所需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机井设施的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群众动员等工作,及时上报被盗情况,协助做好案件查处和设施修复。同时,鼓励村集体、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参与机井设施管护,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五、健全保障机制,提升管护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高标准农田机井配套设施管护资金、安防设施建设资金、修复资金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管护人员队伍建设,对乡镇、村两级管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巡查防控、设施维护、隐患排查的能力水平,明确管护人员薪酬待遇,稳定管护队伍。建立设施修复快速响应机制,对被盗割、损坏的机井配套设施,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优先保障农作物灌溉关键期的设施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同时,定期开展高标准农田机井配套设施被盗割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安全,为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粮食稳产保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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