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00000-2026-00014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强化高标准农田机井设施防盗管控 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6-26 来源: 浏览量: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4号
建议人
杜玉红
标题
关于强化高标准农田机井设施防盗管控 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高标准农田是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核心载体,而机井作为高标准农田灌溉体系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生长和农户种粮收益。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升了农业抗灾保收能力。但近期调研发现,高标准农田机井配套设施电线、水表等被盗割问题频发,且呈现“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特点,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秩序。为有效遏制机井电线被盗割乱象,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安全和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压实管护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政府牵头抓总,农业农村、水利部门牵头负责,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村委会为直接管护单位的分级管护体系,将机井配套设施管护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职责、管护标准和奖惩措施。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结合机井分布特点,合理划分巡查片区,配备专职或兼职巡查人员,明确巡查频次和巡查重点,对偏远片区、高发被盗区域增加巡查次数,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被盗割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查处。同时,将机井设施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对管护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管护不力、被盗问题频发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倒逼管护责任落实落细,彻底改变“重建设、轻管护”的局面。

二、完善安防设施,提升防控能力水平。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机井安防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安防设施配置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提升工程,实现安防设施全覆盖。对现有机井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为所有机井房安装牢固的防盗门窗,对易被盗割的电线进行套管防护,在机井周边关键位置安装太阳能监控摄像头、红外防盗报警器等设备。针对分散分布的偏远机井,探索采用“集群管护+智能安防”模式,整合安防资源,降低防控成本;同时,在机井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明确标注“破坏农田设施违法”“严禁盗割电线水表”等内容,提升群众警示意识,从源头遏制被盗行为。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保护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保护农业基础设施的相关规定,以及机井配套设施被盗割对农业生产、国有资产的危害,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深入开展“保护高标准农田设施”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户讲解设施保护知识,引导农户自觉参与到设施保护中来,主动抵制被盗割、破坏设施的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对举报属实、协助查处案件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主动举报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保护、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具体落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被盗割问题整治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机井设施的日常管护、隐患排查、修复整治工作,及时统计被盗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设施修复,保障机井正常使用;公安部门负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监管,斩断流通链条;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机井设施管护、安防设施配置、案件查处、宣传引导等所需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机井设施的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群众动员等工作,及时上报被盗情况,协助做好案件查处和设施修复。同时,鼓励村集体、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参与机井设施管护,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五、健全保障机制,提升管护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高标准农田机井配套设施管护资金、安防设施建设资金、修复资金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管护人员队伍建设,对乡镇、村两级管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巡查防控、设施维护、隐患排查的能力水平,明确管护人员薪酬待遇,稳定管护队伍。建立设施修复快速响应机制,对被盗割、损坏的机井配套设施,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优先保障农作物灌溉关键期的设施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同时,定期开展高标准农田机井配套设施被盗割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安全,为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粮食稳产保供提供坚实保障。

承办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杜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高标准农田机井设施防盗管控 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市级制定管护办法,落实县乡村三级管护职责。

二、压实责任,加强机井管护。全面推广“七步走”工作管护模式,①压实三级责任,明确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负主体责任、村民委员会具体落实的管护责任体系;②建强管护队伍,充实“一长两员”力量,支持县级或乡级组建专业化应急维修队伍;③加强业务培训,由乡级牵头组织开展管护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④摸清设施底数,乡镇组织管护员对本区域内所有农田设施建立详细台账,实现动态管理;⑤畅通反馈渠道,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将机井上传“豫农田”机井管护平台,依托“12345”热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二维码等方式,搭建问题快速反应桥梁,提升维修响应效率;⑥严格考核评价,每年开展2次专项考核,重点核查设施完好率、舆情发生率、维修到位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⑦强化资金保障,整合县级财政预算资金、按项目建设费用1.5%提取的管护资金、项目建设结余资金,形成稳定的管护资金来源。

三、强化监督,提升管护效果。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暗访督导,三个工作组持续进行暗访工作。联合财政局行文,督导资金支付。适时印发工作通报和提醒函,报送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邮寄给相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建立不定期约谈机制,根据实际整改情况抓反面典型。



2026年6月26日